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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女能手 倾情促和谐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碾伯法庭庭长马延香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4-02-11 15:36:02 打印 字号: | |
  马延香,女,生于1971年10月,1991年7月在青海大学中文系毕业后到乐都县人民法院工作,分别在办公室、民一庭、民二庭、刑庭、引胜法庭、汉庄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职务。现任碾伯法庭庭长。

马延香同志在民事审判这个神圣的岗位上,忘我工作,辛勤耕耘。多年被评为乐都法院“办案能手”,2010年被海东地区妇女联合会评为“三八红旗手”,并被海东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能手”,2011年被海东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重调解,讲方法,做到案结事了

法庭受理的案件有一大部分属邻里纠纷、亲情纠葛类,针对这种情况,马延香同志更注重从情理上去说服当事人,让他们更加懂得亲情的重要性,指出打官司会既让当事人付出代价,又伤害了双方的感情,因此,马延香同志不是一判了之,而是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入情入理,充分运用情、理、法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同时深入乡(镇)、村委会协同各级组织,运用各方力量,能动调解,寻求最佳的矛盾解决方式,最终将各种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社会和谐。因此,她承办的案件调解率非常高,且逐年上升,2008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19件,调解率达91%,2009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23件,调解率达93%,2010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28件,调解率达94%,2011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33件,调解率达94.8%。近年来,她所承办的案件不仅数量多,而且案件质量高,无发重、改判、超审限案件;由于调解工作细致,当庭履行率达85%。

淡名利,树清风,保持法官本色

法官不是孤立的,上有领导、下有群众、周围有朋友。在案件审理中,难免会有熟人打招呼、说情,她便语重心长地说:“只要人人守护法律与道德的底线;只要相信法律,会有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

在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同时,她将秉公执法、廉洁清明作为自己办案的最高准则,她深知公正是法官的生命。她用她的赤胆忠心守护着天平不倾。在一个案子中,原告方害怕官司打输,采用了请吃饭、盯梢送礼、找熟人说情等各种手段,但她始终不为所动。案子在审理过程中,她向被告讲明利害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使案件调解解决,原、被告对调解结果都非常满意,原告悬着的心也一下子踏实了。案子结束后他对别人说“马法官办案真没说的”。

重调解,讲方法,做到案结事了

法庭受理的案件有一大部分属邻里纠纷、亲情纠葛类,针对这种情况,马延香同志更注重从情理上去说服当事人,让他们更加懂得亲情的重要性,指出打官司会既让当事人付出代价,又伤害了双方的感情,因此,马延香同志不是一判了之,而是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入情入理,充分运用情、理、法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同时深入乡(镇)、村委会协同各级组织,运用各方力量,能动调解,寻求最佳的矛盾解决方式,最终将各种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社会和谐。因此,她承办的案件调解率非常高,当庭履行率达85%。

淡名利,树清风,保持法官本色

法官不是孤立的,上有领导、下有群众、周围有朋友。在案件审理中,难免会有熟人打招呼、说情,她便语重心长地说:“只要人人守护法律与道德的底线;只要相信法律,会有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

在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同时,她将秉公执法、廉洁清明作为自己办案的最高准则,她深知公正是法官的生命。她用她的赤胆忠心守护着天平不倾。
责任编辑:乐都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