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当前,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任务日益繁重,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不断遇到新问题,特别是保障和服务于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越来越重要,这就给人民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因此,大力加强人民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尽快克服这支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以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就显得日益重要。
法院队伍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基础工作,必须把其纳入法院工作的宏观思路,作为首要工作来抓。要充分认识队伍建设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摆在重要的位置上常抓不懈。队伍建设应以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队伍为目标。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要适应现阶段形势要求,必须进一步明确执法指导思想,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法官及其法院工作人员的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加强“八荣八耻”教育,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不断增强法官及其法院工作人员的职业荣誉感,使每一位干警都知荣辱,求上进,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法院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
近年来,通过抓班子、凝人心、带队伍、强化法官素质等措施,队伍的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是,在队伍建设方面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人民法院担负的使命还不完全相称。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政治素质高,但业务能力不强,办不成案;有的业务能力强,但政治素质不高,办案的社会效果不够理想。有的法官大局意识不强,创新工作方法能力不足,存在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现象,在处理其他事务时,方式单一,思路不灵活,协调能力不高,不能很好的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三者有机统一。总之,当前法院队伍建设中缺乏多面手、复合型人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健康有效开展。
二是整体司法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国每年都有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颁布,涉及到法学的许多专门领域,当这些新法律、法规出台后,旧的法律法规便派不上用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疑、难、新”等案件层出不穷,而部分审判人员缺乏危机意识,不善于学习新知识,习惯于用陈旧的思维方式来处理新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发展需求。
三是队伍管理不能完全适应法院工作发展的需要。对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激励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与完善,部分规章制度落实得不够理想,内部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领导与分管部门、庭室与庭室、干警与干警之间沟通联系不多,相互配合不够默契,工作效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四是理论学习与时俱进程度不够,综合能力尚有欠缺。个别干警认为审判工作是“硬”任务,理论学习是“软”指标,对理论学习抱着完成任务的态度,应付差事。要么平时不学习,仅仅是到需要论点、素材时才临时抱佛脚,再去翻书,没能较好地通过联系审判实际、思想实际,把学习的过程变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增强党性观念和加强党性锻炼的过程,变成开阔视野、改造思想、锻炼意志、增强才干的过程。
三、当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形势、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量高位徘徊,而涉及民事执行工作的信访几乎占人民法院信访总量的50%,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涉执信访不仅制约法院发展,而且损害法院形象,更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必须认真思考和解决的课题。具体特点是涉执信访量呈上升态势,占全院信访总量的比例则有所下降;集体访、越级访和缠访闹访量相对平稳,处理这类信访难度较大;进院访占较大比例,重复访时有发生。
涉执信访的成因有四:一是执行干警自身原因造成;二是非自身原因造成;三是当事人无理要求或要求过高;四是其他原因。具体表现是:
1、少数执行干警工作作风问题,造成当事人信访。极个别干警依然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有的工作方法简单,甚至与当事人发生口角;有的责任心不强,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敷衍了事;有的借口案件多,容易的先办、复杂的后办,催得紧的快办、其他的缓办。
2、个别执行干警业务水平较低,办案效率不高。个别执行干警以案件多、任务重、压力大为由,不愿挤时间钻研业务,在实际工作中凭想当然办事,用老经验办案,不当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引起被执行人、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不满;有些干警碰到疑难复杂案件束手无策,暂时搁置起来,以致时过境迁,失去执行时机,造成执行不能,形成执行积案,酿成涉执信访。
3、有些申请执行人缺乏诉讼风险意识,案件“空调”、“白判”时有发生。有的当事人缺乏常理认知,没有诉讼风险意识,明知被告没有履行判决能力,或者早已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执行,仍然提起诉讼和申请执行,以致缴纳诉讼费增加了负担,胜诉了案件也长期执行无望。甚至有些申请执行人偏执地认为,法院掌握无限国家权力,不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如何,都应当给其执行到位,否则,就是法院的失职。
4、部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权”、“法”位置颠倒,“信访”不“信法”,案件“执行难”,申请执行人不予理解,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期望值过高。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上诉、申请再审、申诉,有多种司法救济渠道,而满心欢喜拿到胜诉裁判文书,因被执行人经济条件所限导致执行不能或不能全部执行到位,就往往迁怒于法院和执行干警。这在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尤为突出。
涉执信访量日趋增多,应着重从六个方面应对。一是始终坚持用先进科学理念指导执行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执信访。二是注重整合法院内部力量,通过多种渠道预防和减少涉执信访。三是切实用足法律赋予的执行权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涉执信访。四是着力提升执行干警司法能力,不断提高破解涉执信访难题水平。五是积极应对涉执信访,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六是尽快完善信访责任查究机制和信访问题终结机制,强力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
四、法院在维稳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充分发挥法院的工作职能,将维稳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提高案件的审理速度和效率,提升执行的效果,以更好的适应党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一是从源头预防,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在社会转型时期,各类矛盾日益突出,群体性纠纷不断增多,该院要求各部门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提高调解的质量,认真抓好案件的审理。今年以来,调解率上升到78.58%,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二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院维稳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听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汇报,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针对具体的信息,安排领导包干,制定严格的化解措施。
三是严格突发事件报送,完善应急处理机制。按照上级的要求,在出现突发紧急情况后第一时间就向上级法院和维稳办报告,以取得正确的工作指导。认真学习落实《乐都区人民法院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在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及时、有序、妥善应对,提高处置的能力和水平,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承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导致矛盾激化、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发生影响稳定事件的,依照相关的规定追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乃至分管院领导的责任。
五是加强工作宣传。在办案过程中,不仅要办好案,还要注重把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好的成绩在媒体上进行宣传,使老百姓了解法院、支持法院、理解法院,树立尊重法律、敬重法律、相信法律的意识,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
五、法院近年来的获奖情况及政法队伍基本情况
乐都法院政法行政编制为73名,现有在职工作人员62名(男43名,女19名)。其中:行政编制56名,工人6名;平均年龄43岁。大学本科学历47名,大学专科学历14人,中专1人;现全院共有审判员42人,其中女审判员11人,男审判员31人。少数民族审判员6人,在审判一线搞审判工作的法官共有23人,2012年人均办案数为83件。法官助理4人,法警3人,书记员8人。自2002年国家对初任法官实行国家司法考试以来,乐都法院至今共有12人通过司法考试。
近年来,乐都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一人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官”,一人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办案标兵”,另有三人次受到省级表彰,有二十八人次受到市中院和县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
六、对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今后一个时期,要紧紧围绕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的宏伟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三个至上”,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作风建设为重点,认真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完善、创新法院队伍建设管理上下工夫,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二是强化干警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三上以党风廉政建设为突破,努力锻造一支廉洁奉公的法官队伍。四是坚持多管齐下原则,抓好法院队伍的监督和管理。五是完善队伍的科学化管理机制,激活队伍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