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本是进城务工人员带着一年的血汗钱回家与家人团圆,迎接春节的时候,但拖欠薪酬成了他们回家路上最大的“拦路虎”。近日,通过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的努力,使被拖欠薪酬的10名云南籍进城务工人员快速拿回了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踏上了回家过年的路。
2013年12月13日,云南籍进城务工人员张某来到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向立案庭工作人员反映,与其签订用工协议的中交一航局贺某违反用工协议约定内容,拖欠张某等10人工资达19740元人民币。立案庭工作人员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派人前往中交一航局了解情况,协调处理此事,在未立案的情况下,做了庭前处理工作,未收取诉讼费用,当日就为张某等10人全部追回拖欠工资,让张某等人提前踏上了回家的列车。
在这起案件中,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紧紧围绕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迅速为张某等人解决问题,使他们未经过诉讼程序即解决了问题,快捷地化解了矛盾纠纷,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避免了可能承担的诉讼风险,缩短了拖欠工资的时间,同时节省了宝贵的司法资源。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一直致力于把立案接待窗口建成为民之窗、文明之窗,使全院司法工作为民、便民、利民,达成“公正、廉洁、高效”的目标。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也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做到与时俱进,再上新台阶;勇争一流,实现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