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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乐都区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作者:郑长翯  发布时间:2014-03-20 11:33:09 打印 字号: | |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全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下面,我就我院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讲几点意见。

第一、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提出,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上级法院先后对开展活动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对开展这次活动的重大意义作了精辟论述。他深刻指出,在全党开展这项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我们党在新时期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遵循,是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科学指南。省委书记骆惠宁同志指出,要深刻认识作风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四风”的严重危害和解决作风问题的充分条件,切实增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要把握中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好我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取得明显成效。我们要认真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悉心领会精神实质,深刻把握丰富内涵,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上级要求,立足思想和工作实际,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开展好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的需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力量源泉和制胜法宝。审判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审判的根基同样在人民。司法审判权由人民赋予,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是人民法院始终不渝的核心价值追求。当前,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和期待不断提高,这是人民法院必须直接面对、急需解决好的重大课题。但有的干警高高在上,特权思想严重,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不愿意做好群众工作,不把群众当回事,不把群众利益、安危、冷暖放心上,对待人民群众特别是当事人冷横硬推,个别人吃拿卡要,伤害群众感情,侵害群众利益。这些表现都是与党的根本宗旨背道而驰的。不管形势、条件、环境如何变化,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不能变、不能丢,坚持群众立场、群众路线不能松懈、不能敷衍,和群众建立起的深厚感情不能毁损、不能破裂。我们的干警在接待当事人的时候,一定要做到“对群众诉求多听一点,对群众态度和蔼一点,释法明理的话多说一点”,只有做到这三点,我们跟群众的关系才能更好,群众也会更加支持和信任我们的工作。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努力确保公正司法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和价值追求,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关切和呼声越来越高。司法公正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正是司法的基石、生命线和与生俱来的品格。无公正则无司法。从我院实际来看,公正司法主流是好的,绝大部分案件是公正的,经得起检验。但问题也不少。如,有的案件审判效率不高,程序有瑕疵,个别案件甚至是错案;再如,司法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并不是很完善,对提高案件质效、服务司法审判、确保公正司法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到位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大家理性、冷静地反思。司法办案是法官和工作人员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工作的看家本领。如果司法不公,我们就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就是最大的失职。要深刻认识到,司法裁判中百分之一的失误,就是对当事人百分之百的伤害,就是对司法公正百分之百的伤害。要象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公正,以公正司法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有效增强司法能力的需要。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紧迫形势下,增强司法能力的问题,不可避免地要提出来。从我院实际来看,人才总量少,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匮乏,法官和工作人员存在适用法律能力不强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法律素养不高,法学知识储备不足;对司法审判规律理解不到位,法学思维或者法律思维还没有完全培养建立起来;对新的法律特别是新的司法解释不了解、不掌握;对相关案例、相关实践中的一些做法不知道、不熟悉。这些年,我们在教育培训方面力度很大,投入很多,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是不尽人意,司法能力提高缓慢。我们的法官增强司法能力的主动性不足,浅尝辄止、小进则满。因此,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通过解决“四风”问题,使大家对司法能力的培养高度重视起来,高度觉悟起来,把让我做变成我要做,扎扎实实下苦功夫,自觉锻造司法能力、提高办案水平。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切实转变司法作风的需要。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聚焦作风问题,重点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司法作风是党风的一个侧面。司法作风无小事,法官和工作人员的言行举动,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整体评价,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的认同。总的看,我院的司法作风是比较好的,不存在严重问题。但“四风”问题在一些法官和工作人员身上不同程度存在。如,有的思想僵化保守,不思变求新,面对差距自甘落后;有的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涣散。这些问题削弱了司法公信力,损害了司法权威,抹黑了法院和法官形象。作风代表形象,作风体现力量,作风就是公信力,作风关系人心向背。因此,我们要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刻认识司法作风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其危害,针对“四风”在司法领域的种种表现,来一次大检查、大诊治、大清除,达到祛歪风、压邪气、倡新风、树正气的效果。

  第二、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重点

  我们要紧紧抓住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这三个重要环节,围绕先后展开的三个阶段,突出工作重点,力戒形式主义,做到“不虚”;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牢牢把握主旨,做到“不偏”。

  始终坚持总要求。习总书记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明确提出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就是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照镜子,主要是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现实生活中,有的同志总是自我感觉良好,懒得照镜子;有的同志明知自己有问题,怕照镜子;有的同志只愿看到自己光鲜的一面,习惯于化妆后才照镜子;还有的同志喜欢拿着镜子照别人,认为自己美得不得了,人家都是丑八怪。我们一定要牢记习总书记的要求,每一名同志特别是党员干部,要敢照镜子、勤照镜子,多往深处照、细处照,使缺点和错误纤毫毕现,这样才能找出差距、修身正己。正衣冠,主要是在照镜子的基础上,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我们一定要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从小事抓起,端正行为,自觉养成勤正衣冠的习惯,收到防微杜渐的效果。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问题成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人每天都在接触灰尘,所以要经常洗澡,洗干净了,就神清气爽了。同样,人的思想和行为也会沾上灰尘,也会受到政治微生物的侵袭,也需要“洗澡”,既去灰去泥、放松身心,又舒张毛孔、促进新陈代谢。我们要把习总书记的要求内化于心,扎根思想深处;外见于行,付诸具体实践。对于思想和行为存在问题的人,帮助他们洗洗澡,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人的身体有了毛病,就要看医生,就要打针吃药,重了还要动手术。人的思想和作风有了毛病,也必须抓紧治。如果讳疾忌医,就可能小病拖成大病,由病在表皮发展到病入膏肓,最终无药可治。总之,各党支部要通过活动找准病症,该吃药的吃药,该动手术的动手术,切实体现从严治党的要求。我们要找准症结,认真诊治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该教育提醒的教育提醒,问题严重的要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突出抓好理论学习。学习是行动的先导,只有理论上成熟,政治上才能坚定。作风不正的根源主要在于认识不清、认识模糊,甚至错误认识作祟。要把理论武装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深入学习领会新党章、中央各项文件、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骆惠宁书记动员讲话、董开军院长动员讲话、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左耀锋书记动员讲话等,精读原文,联系思想实际,撰写心得体会,进一步明确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吃透精神,掌握要义,了然于胸。重点要加强革命传统教育、改革开放成就教育、中国梦宣传教育,不断坚定法官和工作人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的自信和认同,坚定法官和工作人员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觉性和使命感。党组成员、各庭室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学好政策理论和重要论述,学思用结合,集中时间、静下心来思考,认真谋划如何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如何转变司法作风,如何履行好法定职责。采取多种学习方式,增强学习效果,既要达到提高思想认识目的,也要为查摆问题打好基础。

  深刻查摆存在问题。70多年前,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整风运动时强调:凡是人民内部的事情、党内的事情,都要用整风的方法,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来解决。历史证明,整风是我们党解决自身问题的创举和优良传统,是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效武器。对于现在这个利器在很多地方变成钝器,锈迹斑斑,对问题触及不到、触及不深,有的甚至把自我批评变成了自我表扬,相互批评变成了相互吹捧,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要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上好好下一番功夫。我们要深刻体会中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良苦用心,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与人为善的态度,既深刻剖析和检查自己,又开诚布公、坦诚相见地相互批评。通过自己找、上级点、群众提、大家帮等方法,敢于揭短亮丑,触及思想和灵魂,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挖透,又明确整改方向。坚持开门搞活动,邀请群众参与,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司法为民是需要我们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的工作主线。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经常抓、长期抓,反复强调、时刻检查,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司法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按照最高法院加强司法作风制度建设专项检查的要求,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抓住重点问题、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任务书、时间表,按照要求逐项落实,不断取得实践成果。把制度建设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突出重点、抓住要害、务实管用,建立健全符合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符合人民群众需要、符合司法审判规律、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制度机制。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长期坚持,强化制度执行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法官和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要及时总结提炼形成的新认识、新经验和新做法,不断丰富法院党建工作的思想理论宝库。

  第三、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这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标准高、要求严、任务重,人民群众充满期待,社会各界密切关注。我们一定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落实领导责任。为扎实开展好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立了我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玉宝兼任,副主任由郭春瑛、马有德、熊国存担任;李先年、顾桓阁、郑长翯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工作,全体干警必须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有序推进我院的实践活动深入展开。局、庭、科、室、队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开展活动第一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积极参加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学习提高、深化认识,带头查摆不足、剖析原因,带头提出对策、整改问题,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营造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相互帮助、共同进步的生动局面。要尊重和支持督导组的工作,经常请示汇报,虚心接受指导。这里强调一下,这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之间虽然没有小结和转段要求,但在制定方案和实际进行中,一定要周密计划、合理安排,做好衔接和过渡,确保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务求取得实效。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开展活动成效是要通过司法审判质效的提升来体现。希望大家把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一以贯之、精益求精办好各类案件,特别是重大、复杂、有影响的案件,要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抓紧取得突破,出色地完成司法审判任务。

  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学习宣传。采取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办法,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吃透政策要求。要重视典型宣传,充分利用乐都法院网等媒体宣传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好经验、新成效。各庭室要积极反映本部门好的经验做法,提倡大家撰写体会文章,踊跃投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充分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实现传播效应最大化。注意培养、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优秀法官和工作人员先进典型,使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正衣冠有参照,照镜子有比较。也要运用一些反面事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通过营造良好氛围,提升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进一步赢得人民群众支持和信赖。

  抓好统筹协调。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是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要把开展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委一届二次全会以及区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合理安排时间和精力,搞好统筹兼顾,使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中心工作服务。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两加强,特别是要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进取干劲、群众感情、担当精神、实干作风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用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来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同志们,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应对挑战、创新发展的重大举措。要想真正落实“与时俱进,再上新台阶;勇争一流,实现新跨越”的思路,我们大家必须要高度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要求,积极投入到活动中来,“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

  我们相信,在上级各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督导组具体指导下,经过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一定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不断汇聚起我院推动“平安乐都、法制乐都”建设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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