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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法院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学习交流会
作者:顾桓阁  发布时间:2014-05-12 09:44:22 打印 字号: | |
  4月21日,乐都区法院召开以“我对群众路线的认识和理解”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学习交流会,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提高思想认识,推动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全体干警参加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干部作了交流发言。这是继乐都法院在3月28日举行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弘扬公平正义永恒主题”的交流会后组织的第二次学习交流活动。

  会上,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总支成员及部分党员法官,结合各自认识和工作实际,畅谈学习体会、交流思想认识、深入进行了讨论。在发言中大家认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体现,党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对实践群众路线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结合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将还存在于个别同志身上的“四风”问题彻底清除,要立足岗位实际,坚持群众路线不能丢,与时俱进不懈怠,严于律己不放松,实践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的生命线,是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决定的,在当前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随着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升,并更加追求公平、公正、公开,要求我们更要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思想上要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要贴近群众、在方法上依靠群众、在利益上维护群众,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法律的保护。要通过多学习,多走访,贴近群众了解群众所需,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把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体现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去,把司法为民做为自己本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法院党组就下一步如何切实提高学习效果,学习好、理解好和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提出了要求。一是要结合群众路线的开展,对自己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彻底清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努力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二是作为司法工作者,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必须坚持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工作的标准。三是要扎扎实实把学习工作抓好,要通过交流发言、理论测试等手段让学习内容入心入脑。
责任编辑:乐都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