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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得百花成蜜后 为谁辛苦为谁甜
——记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汉庄法庭副庭长安炜
作者:安炜  发布时间:2014-06-18 17:16:42 打印 字号: | |

安炜,女,汉族,生于1969年8月,中共党员。1995年到原乐都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高庙法庭、洪水法庭、办公室、民二庭、行政庭、汉庄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法警、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职务,现为汉庄法庭副庭长。在乐都法院工作的19年中,她在基层法庭工作达10年之久,把最美好的青春挥洒在审判工作的第一线,数十年如一日,她从没后悔过,勤勤恳恳酿蜜,为辖区群众带来甘甜。

2010年,安炜同志到汉庄法庭工作,当年她所承办的案件调解率达81.5%。2011年办理各类案件91件,调解率达89%。2012年她审结各类案件162件,其中民商事案件104件,执行案件58件,调解率达85%,当庭宣判率为100%。2013年共审结各类案件218件,居乐都法院全院办理案件数首位,其中诉讼案件141件、执行案件77件,案件审(执)率达100%,调解撤诉结案130件,调撤率达92%。2011年至2013年乐都法院的年度考核中她每年都名列第一,她所审结的民事案件,无一件矛盾激化,近几年来所审结的案件调解无反悔,判决无改判或发重,大部分案件审结后均自动履行。得到了领导、同事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曾十几次被本院评为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被评为地区“优秀法官”、全县优秀公务员、“办案能手”。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安炜在基层法庭工作以来最高的价值追求。法庭接近案件审判的最前沿,是与群众最近距离接触的平台,法庭受理的案件繁琐众多,离婚案件、农民工讨薪案件、各类经济纠纷等,让每个案件的当事人问题都能得到顺利解决,让群众保有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这不是一两名话就能做到的。

2013年安炜处理了一件农民工讨薪案件,我省海西州的48名农民工从800多公里外来到乐都找被告人马某讨要工资未果后,到汉庄法庭起诉马某,要求法庭处理此案,若不妥善处理,他们要到省上上访,安炜接到诉状后,立即到马某承包工程的青海省路桥公司查询情况,得知马某已从公司结清了全部工程款,但没有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安炜便和同事们到乐都马某的家中找他,前两次没找到人,第三次早上六点多又来到了马某家中,马某看到法庭来找人,情绪激动,手持菜刀扬言没钱,安炜看到情况不好上前就从马某手中夺下菜刀,后将其带到法庭,经了解,原来马某因承包工程赔了钱,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便用各种借口抵赖,安炜便找来马某在此项工程的负责人,与48名农民工一起一笔笔算帐,到下午6点多,终于理清了所有债务,后又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马某分三年付清农民工工资,并在当天履行了部分工资,此时已是晚上八点多种了,14个小时的工作最终妥善解决了问题,农民工说“安庭长的工作真不容易,她作为一名女同志,夺下菜刀时我们都有点后怕,她真把我们的事当事情,法律是公正的”。可事后当同事们问这件事情处理完后,当事人说了什么感谢的话,她却说:“这些都忘记了,我唯一记住的是农民工开心的笑脸”。

安炜相信“同一的太阳照着他的宫殿,也不曾避过了我们的草屋:日光是一视同仁的”,公平正义也是一视同仁的。她办理的案件没有因当事人是本地人或者外地人而有区别,没有因当事人有不同的地位而有区别。2012年底,安炜受理了一件债务纠纷,原告是福建人周某,被告是云南人向某某,二人在青海乐都合伙成立公司,后向某某向周某借款45万元后,一直不偿还借款,周某向法院起诉并申请保全了被告在青海乐都的部分财产,但被告一直不到庭参加诉讼,2013年7月,法庭得知被告在贵州省贵阳市出现,便立即赶到贵阳,在贵阳市观山湖区法院的协助下,在当地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判决向某某偿还原告借款45万元,并在当天送达了裁判文书,从得知被告在贵阳出现到案件审结仅用了三天时间,后被告服判,没有提起上诉,该案判决生效后,原告拿到了45万元借款。

“爱的力量大到可以使人忘记一切,却又小到连一粒嫉妒的沙石也不能容纳。”安炜就是这样一个人,腊月二十五,申请人王某带着孩子到汉庄法庭,请求法庭执行孩子的抚养费,王某说她与朱某经汉庄法庭调解离婚后,孩子由她抚养,朱某承担孩子抚养费,但朱某从未按时支付过孩子抚养费,现在已近年关,她没有一点钱,实在没办法才到法庭来,看到孩子冻红的脸蛋,安炜坐不住了,她连忙拿出200元钱让王某给孩子买件过年的新衣服,执行的事情她会抓紧时间办理,第二天,安炜就找到了朱某,执行了4000多元抚养费。就这样几十年如一日,一个个离婚案件在安炜的调解下圆满解决了,一件件矛盾纠纷在安炜的调解下化解了,安炜,这位优秀的人民法官在审判事业中默默地奉献着。

大爱无疆,安炜是一名女性,在她的身上充满着母爱的伟大光辉,在干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她还无怨无悔的将自己的爱心洒向整个社会,从2005年开始,她一直在资助两名学生,一名是黑龙江省的代某,一名是乐都的祝某,到2012年,两名学生都已经大学毕业,代某现在已工作,祝某是在读的博士研究生,到2012年,她在资助学生上的花费就达40000多元,每年,远在千里之外的代某都会向安炜代来问候,回到老家的祝某也要来看望这位好“妈妈”。

这就是安炜,一位忠诚的人民法官,一位满怀爱心的普通妇女。在她的工作生涯中,处理了无数的案件,没有一位当事人不说她好,她也以一名法官、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没有接受过一顿当事人的吃请,没办过一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可是她却收过许多群众的礼物,有烙饼、有炒蚕豆……在她家里,还放着一双手纳的鞋垫,这是一位共和乡的老人在她办完赡养案后收到的礼物,她说这样的礼物她不能不收,那千针万线都是对法律公平公正的最好诠释。

责任编辑:乐都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