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加强“三基”建设实施方案和乐三基组发[2015]2号通知精神,2015年2月,我院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制定了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2015年度加强“三基”建设工作计划》。根据区委“三基”办1月21日通知精神,我们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经充分调查研究,认真梳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尚未完成的各项整改事项和存在的问题,研判2015年法院工作岗位目标、司法改革任务及党建工作要求,科学谋划“三基”建设总体思路,分解重点工作,按照具有很强操作性、针对性原则,制定了我院2015年度加强“三基”建设工作计划,做到了有任务分解、有时间进度、有具体措施、有具体责任单位(人)和保障机制,为具体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党的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按照我院“三基”建设工作计划,结合上年底各部门人员调整实际,我院总支、五个党支部班子、党员部分岗位发生变化。为进一步开展好法院党建工作,明确职责,抓好“三基”建设工作,我们把班子成员变动较大的高庙人民法庭党支部、汉庄人民法庭党支部和执行局党支部作为强化党组织建设的重点,重新划定各支部所属党员、团结帮扶非党员以及职工,合理平衡人数,在此基础上,指派总支成员联点指导,在各支部开展推荐班子成员工作,总支酝酿后向支部大会推荐,完成了高庙、汉庄、执行局三个支部的班子选举,对刑庭、办公室两个支部完成补选工作。目前,五个党支部全部按照要求完成班子建设任务,一批热心党建、业务强、作风硬的党务工作者走上党建领导岗位。
3,党建指导工作进一步完善。为推动支部班子建设和开展党内活动、丰富“三基”建设载体,根据实际,我们把分管党组成员和业务联系紧密、党建工作经验丰富的总支成员分别安排一个联点支部,参与各支部各项党内活动,既是该支部一名普通党员,又是该支部联点指导员,明确了工作任务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指导和协调党组织工作、落实好“三基”建设各项措施发挥积极作用。
4,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紧密结合区委加强“三基”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抓紧起草了院党组与总支、总支与支部、支部与党员年度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及党组织承诺、党组书记、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履职承诺工作,计划在2015年3月初签订各项责任书,严格落实。
5,积极开展了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2015年度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本月开展了廉洁司法集中学习教育,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相关纪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关于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相关讲话精神以及“五个严禁”等,引导党员干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在全法官中开展些学习心得、体会,从司法不公、司法不廉、执行不力、作风不实等方面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增强干警遵纪守法、坚持廉洁操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6,继续进一步强化素质教育。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了法院干。警素质教育培训周工作。自2015年2月26日起,从“法院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教育”、“全面解读司法改革”、“心理调适辅导”、“全媒时代法院新闻宣传及舆论引导”、“网上办案、网上办公相关问题”以及合同诈骗与纠纷、股东、股权等刑、民事热点、难点问题等,强化培训。学习期间,严格纪律,保证了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取得了较好效果。2月,还就青海省司法改革试点问题,积极配合上级法院,做好了本院各项资产清查、办案数据统计及法官队伍现状和改革需要诸方面的调查摸底工作,为下一步做好基础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