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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召开“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
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6-08-08 15:51:53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政法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安排部署,5月30日上午,乐都区人民法院召开“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本院领导干部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天文主持会议。

会上,首先传达学习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晓勇在青海省委政法委召开“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精神,并要从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和建设法治青海的高度、从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高度、从切实加强“三基”建设和夯实政法工作根基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努力提升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

其次,传达学习青海省政法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政法系统深入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青海省高院《关于开展“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及海东中院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对开展“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确保活动及时跟进,有序推进。

会议强调,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活动的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与紧迫感,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加强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执法水平,提高在特殊情况下处理特殊问题、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执法司法规范化活动取得实效,通过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随后,陈院长再次强调了执法司法规范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并要求全院干警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积极把“规范”引入司法管理程序,重点规范庭审活动、裁判标准、法律文书制作、执行行为和日常管理等工作,注重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水平。

责任编辑:乐都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