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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法院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6-12-28 18:47:41 打印 字号: | |
  9月9日下午,乐都区人民法院召开培训会,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会议由审管办主任安炜主持,全体书记员参加培训。

  会上,安炜主任强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订,在不断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力度的同时,围绕如何减轻各级法院裁判文书公开工作量、降低上网裁判文书出错风险、强化对此项工作的精细化管理等增设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对审判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各部门应提高自身理论功底,加强工作责任心,使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工作更加符合《规定》要求。

  与会人员纷纷发言,表示要端正态度,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坚持司法公开公正,维护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乐都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