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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法院党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6-12-28 19:11:46 打印 字号: | |
  在“两学一做”活动中,乐都法院党组严格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的要求,院党组书记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班子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思维理念,紧紧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在任何时候都不动摇、不懈怠。工作中,院党组书记采取强有力措施,落实从严管党治院政治任务,较好地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力推动全院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是落实教育监督管理责任。院党组书记认真履行“一把手”管班子、带队伍的责任,对其他班子成员严管严教,加强监督。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适时咬耳朵、扯袖子进行提醒;有时亲自带队对工作纪律、司法作风、业外活动等进行审务督察。

  二是坚持“院长廉政党课”制度。院党组书记亲自撰写党课讲稿,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给全院干警上了一堂《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引领,深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党课,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党规党纪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看齐意识。

  三是打好“预防针”,筑牢“防腐墙”。在全院干警会上,院党组书记从当前法院干警面临的风险及纪律作风方面面临的考验,从执法思想、司法行为,司法态度、部门利益、队伍素质、法治理念方面,分析利弊,敦敦教导。在全院干警会上,他说得最多的一句就是,“从我做起,不该吃的饭坚决不吃,不该收的礼坚决不收,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用这样唠家常的方式提醒干警,守住底线,不踏红线。

  四是坚持重要事项亲自过问、亲自处理。院党组书记高度重视信访举报、队伍建设工作,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汇报,参与研究,并给予帮助解决。
责任编辑:乐都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