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法院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认真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目标,坚持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紧紧围绕全院工作重点,抓廉政、抓好廉政促发展。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年初一起布置,工作一起落实,年终一起考核。成立了乐都法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庭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一年来,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分工任务。
乐都法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切实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工作有安排,平时有督查、年终有总结,并按时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本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领导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并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治理和防止腐败,注重从制度上约束和管理干部,加强对管人、管钱、管事部门的监督。避免财务人员因制度不健全而构成的职务犯罪。以防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不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