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院长办案机制,推进院长办案常态化,3月15日,乐都法院院长陈有强走进第二审判庭,身着法袍,手执法槌,担任审判长并主审被告人白某某故意伤害一案。
陈院长在开庭前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庭审过程中,精准把握庭审节奏,有条不紊地组织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和当庭调解,并就重点问题进行了发问。整个庭审活动层次分明,条理清晰,规范高效,既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又维护了法律权威。
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的落实,既有利于发挥院领导作为优质审判资源的资深审判经验、示范指导作用、较强的案件协调能力,有力缓解一线办案压力,也便于院领导发现庭审问题不足、掌握审判一线动态,用长期积累和庭审亲历中总结的审判经验,规范指导审判工作,高质高效完成审判任务,为2017年审判工作优质高效完成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