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主评议党员是党支部通过对党员的检查、评价,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评议工作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的、民主评议、组织考察、总结工作五个阶段。
二、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各党支部根据党总支安排时间、内容要求,结合民主生活会自行组织。评议工作结束后,向区支属党委写出书面汇报材料。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实现理想同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是否认真践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真抓实干,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四、民主评议党员既是党员自我教育、总结工作、找出差距、明确整改措施的过程,又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虽然每个党员都参与,但不搞人人过关。重点是党支部委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五、院党总支、政工科、纪检组至少参加2个党支部的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六、对评议中揭露的问题,要查明情况,分清责任、性质,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认真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