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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质增效重调解 定纷止争促和谐
——乐都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长达6年的纠纷
  发布时间:2017-11-02 16:31:35 打印 字号: | |
  近日,乐都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坚持以调解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为目的,成功调解一起合伙承包纠纷案件,原、被告之间达成20万元的给付协议,且当天履行10万元。至此,一场持续6年之久且经过多次官司的纠纷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0年9月份,省外的林、杨二人经协商,合伙出具资金并购买设备承包了位于乐都区的一硅质灰岩矿,约定每期按一年期限承包。经营仅半年多,由于设备故障频发等问题导致所承包的矿无法再继续开发经营下去.2011年11月份双方结束合作,之后杨某运走了部分设备.但合作结束,却并未结束就合作产生的诸多事宜。二合伙人与矿主之间就承包问题发生争议,两合伙人之间也为投资事宜发生纠纷。几个当事人之间互相猜测并恶意相向,期间双方产生过三次官司纠纷。最后一次纠纷产生并起诉至乐都法院后,办案人员经过实地走访,了解情况,在处理案件时重实际困难,多沟通疏导,重法律理解,多利益平衡,经过多轮协调,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由矿主向投资人给付20万元的协议。为解决投资人林某的家庭实际困难,当日由矿主向林某支付了现金10万元,并表示另10万元于年底前给付。

  调解作为我国司法制度的东方之花,有很悠久的历史。多年来,乐都法院一直注重案件调解工作,不仅提高了案件质量,有效的化解了矛盾,而且将纠纷化解在基层,促进了社会和谐,也为确保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乐都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