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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法院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做到“三个到位”
  发布时间:2018-01-31 08:49:39 打印 字号: | |
  1月29日下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乐都区人民法院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会上,陈有强院长首先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同志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青海省委书记王国生同志、省政法委书记刘宁同志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海东市委政法委书记张润晋同志的讲话精神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徐喜明同志就《海东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有关内容的说明,并对我院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前期动员。

陈有强院长指出,在全国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全院上下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他提出“三到位”工作要求。

  一是思想统一到位。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政法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二是意识强化到位。强化担当意识,敢抓敢管、善抓善管,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的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强化服务意识,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工作推进到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刑事审判工作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准确理解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乐都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