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6日上午,乐都区人民法院开展了节前廉政谈话,陈有强院长对全院6个基层法庭庭长和院机关各庭室负责人进行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谈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陈有强院长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节日期间的规定要求,就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打卡与庭室考勤相结合,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扎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备勤、内务管理、警容警纪等各项工作;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各庭室负责人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管理好本庭室的干警,管理好人员和车辆,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停的地方不停,严禁在上班期间开展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三是在春节期间严禁上下级拜年、同事之间相互拜年,以及严禁接受服务对象的吃请,拒收各种红包礼金;四是总结2017年度工作中的特色做法,规划2018年度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新年度工作出谋划策,努力干好法院各项工作。
陈有强院长强调,我们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识到“廉洁司法”、“清廉过节”的真正含义,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反腐倡廉这根弦,自觉做到警钟长鸣,切实加强我院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此次廉政谈话为我院干警严防节日腐败发生、永葆法院队伍纯洁敲响了廉洁警钟,让大家过一个廉洁、文明、和谐、平安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