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乐都法院执行工作汇报材料
乐都法院执行工作汇报材料
作者:乐都法院  发布时间:2018-08-11 11:05:39 打印 字号: | |

乐都法院执行工作汇报材料

乐都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有强

2018年5月30日

中院党组:

自周强院长“3.29”讲话以来,乐都法院坚决贯彻执行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行动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执行工作稳步推进。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18年截至5月29日我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05件,执结案件182件,执结率44.9%,申请执行标的3129万元,执结标的1213万元,执结标的到位789万元,标的到位率65.0%,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08件,执结107件,终本案件16件,终本合格率为25.0%。

2018年和2017年两年同期数据相比,“三升四降”指标中,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上升11.9%,实际执结率下降19.0%,执行标的到位率上升12.1%,终本率上升2.4%,异议复议和监督撤改率下降0.5%,申诉信访和执行人员违法违纪率均为0。

为彻底打赢“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我院党组研究安排自5月至年底,在全院开展代号“春夏风暴”的执行攻坚战,具体进展如下:

一是全员参与,合力攻坚全院干警树立了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在立案、审判环节加强财产保全工作,严格执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到应保尽保。全院各部门积极参与执行案件的办理,目前,执行局办理执行案件298件,其他庭室办理执行案件107件,院领导办理执行案件14件。

二是多措并举,强化保障我院给执行局增配一辆执行车辆,确保执行局有两辆执行专用车辆。给执行局增派6名干警,使执行局在编干警人数达到14人,超过15%的人员配备,加上4名聘用人员,使执行局总人数达到18人。另外,配备足够的执法记录仪和警械器具等必要设备,对执行所需的经费全额保障。

三是挂图作战现场督办。我院按照最高法院第三方评估指标的要求,对每一个承办人的案件数量、进度都制图上墙,每个案件都有人督办。执行局长、主管副院长和院长经常临图指挥,每周掌握案件进度,进行督办,自5月12日挂图作战以来,已办结案件34件,目前,部分案件正在结案过程之中。

执行联动,精准发力我院向区委、政法委报告执行工作后工作,区委大力支持执行工作,向全区转发了《乐都区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积极推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付、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各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已经形成。

是围绕指标,狠抓质效我院按照第三方评估的要求,将2016年以来的所有终本案件逐一对照检查,对缺少的材料和环节进行了补充,随时准备补录。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未结案件,限期结案。同时狠抓案件质量,对2018年的案件严格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环节。

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我院通过上街宣传,邀请电视台制作宣传片向全球播放、微信等平台宣传等方式全面展示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效,扩大影响力,增强威慑力。

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院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仍有部分困难和问题有待解决:

一是执行案件办理难度大,执行效率有待提升。执行联动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不足。在实际执行中,个别单位对执行联动工作机制认识不足、态度消极、配合不紧密,联而不动的现象依然存在、导致部分案件执结效率不高。

二是部分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确无履约能力,客观上造成案件积压。部分债务案件因当事人确无还款能力而导致无法执行,被执行人面对巨额赔偿无力赔付,致使执行案件难以执行到位,进而逐渐形成执行积案。

三是执行救助资金缺口较大。符合救助条件需要救助的申请人太多,拨付的司法救助资金与需要解决的资金相距缺口仍然巨大。

三、执行工作下步打算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下一步我院将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四个基本”的总体目标,以问题清单为突破口,以第三方评估工作为抓手,从以下几方面积极兑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

一是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面清理未结积案,力争完成积案清理80%的目标;对有财产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实现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5 %以上,最大限度地减少存量,扭转边清理边积案的状况,增进全社会对执行工作的理解。

二是充分发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作用。进一步拓宽思路,自觉接受党委、政府的支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整合社会力量,积极搭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统一公安、检察、司法等政法部门认识,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对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是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助推执行工作。全面深化执行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执行领域的运用抓好执行指挥中心的建设和完善,充分发挥其实时监控、异地调度等功能;二抓好网络查控系统的使用,积极构建法院与协助执行部门之间的网络查控机制,尽早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一键查控”;三要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通过各种形式对“老赖”进行曝光,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四要加强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强化节点管控,实现对每个执行环节的动态监控,提高执行效率。五要持续深化执行工作公开。深入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三大公开平台”为依托,做好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

四是注重“审执兼顾”,进一步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立案阶段和审理阶段注重财产保全,提示当事人及时申请保全,为案件后续执行打好基础。在审理阶段注重提高审判质效,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的认可度,提升自动履行率,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

五是狠抓执行规范化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司法教育,提升执行队伍业务素养,建立执行质效考评体系,创新考核机制,继续配齐配强执行队伍,发挥执行团队作用,提升执行办案效率。加大规范执行行为和执行案款管理严肃查处执行违法违纪行为,坚决遏制执行不规范、执行不廉现象。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优化执法环境。切实加强释法明理,进一步增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采用法院双微平台、报刊网络等媒体渠道,加强法制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理解、支持执行工作。

“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已刻不容缓,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乐都法院将一如既往,按照最高法院和周强院长的要求,认真执行省院和中院的安排部署脚踏实地,攻坚克难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责任编辑:乐都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