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庭、科、室、队:
为保证完成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任务,全面落实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高原意志”执行攻坚活动的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成立我院开展“高原意志”执行攻坚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有强(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徐天文(主要责任人) 陈龙 李延生 祝存林(直接责任人)
成 员:马元尚、李鹏善、马波、阿海乐、许存啟、谢国德、刘树郁、余存同、周学俊、江勇、郭春瑛、马延香、余富海、沈晓姗。
办公室设在执行局,由执行局局长祝存林任主任,工作人员:李海娟、黄婧霞 。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