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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26日在海东市乐都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徐德林
  发布时间:2019-03-27 17:27:35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乐都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乐都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受理各类案件3448件,审结3133件,同比分别上升4.54%和2.7%。

一、充分履行审判职能,主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审判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结合点,积极推进平安乐都建设。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71件,审结154件,结案率90%,判处罪犯181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46件,盗窃等多发性侵犯财产案件34 件。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审结行贿受贿、滥用职权、职务侵占等案5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区委和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配合,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共审结涉恶案件2件22人,分别为李斌等5名被告人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一案,陈诗瑞等17名被告人寻衅滋事一案,依法判处22名被告人五年到一年不等的刑事处罚。截至目前,全省共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件,其中乐都法院审结2件,占全省法院审结数的33%。加强人权司法保护,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52名轻刑犯宣告缓刑。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审结全市首例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人权保障,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加强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完善社会调查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有效化解民商纠纷。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506件,审结2336件,结案率93.22%,以判决方式结案502件,判决率21.49%,服判息诉率达90%以上。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抽调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组成家事审判团队,在新审判大楼建成家事审判法庭1个,家事法庭的布置完全体现以和为贵的装饰风格,为妥善化解家事纠纷营造了良好氛围,促进了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审结婚姻、分家析产和继承纠纷案件895件。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审结劳动就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社会保障纠纷案件278件。依法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和财产权,审结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侵权案件233件。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平等保护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957件。健全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676件,调撤率为71.75%。

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非诉案件3件,审结2件,结案率66.67%。加强对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将非诉审查的触角延伸到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前咨询、事后审查与和解,通过司法审查,支持放管服改革,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统一执法尺度。加大非诉执行力度,突出重点,特别是对涉及房屋征收、征地拆迁等案件,在充分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大执行力度。

二、坚定决战决胜信心,攻坚克难破解执行难题

紧紧围绕“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举全院之力攻坚克难。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63件,结案637件,执结率83.49%,执行到位金额3197万元。

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难工作格局,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强大合力,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网络查控系统,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加强与公安、国土、房产、工商、银行等部门的执行联动,形成系统联动、部门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着力解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查等问题。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等行为,着力解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等问题。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5人次,司法拘留失信被执行人18人,查询银行、房产、车辆等信息 26551条,通过网络查控款物294万元,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效果逐步显现。

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面核查清理长期形成的历史积案,积极开展“高原意志”、“春夏风暴”等形式多样的执行专项活动,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等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兑付。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挂图作战,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执结了一些长期未结的执行积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8年9月接受了最高人民法院委托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三方评估,乐都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终本案件合格率、结案率等三项核心指标均达到评估要求,“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严格管理规范执行工作。实现执行案件全程信息化管理,严格办案标准和流程,强化关键节点管控。全面应用“一人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确保执行案款收取、管理和发放规范安全。审结执行异议、执行监督、异议之诉案件118件。加大执行救济力度,全年共向15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金41.45万元。加强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管理,严格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标准,发现财产线索及时恢复执行,恢复执行案件65件。引导执行干警牢固树立“依法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的执法理念,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执行队伍。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执行权公正、高效、规范、廉洁运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践行司法为民承诺,创新举措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

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着力保障民生权益。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对于涉及老年人、少年儿童和妇女权益保护等案件,注重教育引导,采取现场办案、巡回审判等方式扩大法制宣传面,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做到案件社会效果最大化。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妥善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78件,其中224件以调解方式结案。依法为生活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66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不断完善便民举措。坚持司法为民,构建窗口、网络、司法服务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8%。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引进第三方资源参与调解案件。推动涉诉信访法治化,接待来访群众41人,化解交办案件7件,信访案件保持“存量消减、增量为负”的良好态势。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

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纠纷前沿阵地作用,深入社区、农村开展巡回审判75次,让“流动法庭”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促进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基层不同群体的需求和特点,深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开展普法活动120余次。

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坚持以党建带扶贫、以扶贫促党建的模式,深化一联双帮机制,组织全院84名干警结对帮扶54户贫困户,在强化对贫困村“帮扶”的同时,积极引导贫困村“脱贫”,有力地推进了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早日实现产业脱贫、稳定致富的目标任务。

切实改善诉讼环境。我院新审判法庭在上级法院和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下,于2018年10月实现了整体搬迁。新审判法庭硬件建设跃上了新台阶,实现了审判区、工作区的相对分离,建成了一站式、综合性的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数字化档案查阅室、母婴室等人性化场所,极大的改善了办公、办案条件,方便了群众诉讼,彰显了司法为民和人文关怀。

四、稳步推进改革创新,凝心聚力切实提升司法效能

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坚持以改革思维推进工作,以改革方法破解难题,坚持司法公开,增强司法公信力。

司法责任制改革纵深推进。落实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成员集体签发,落实违法审判惩戒机制,真正做到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强化对审判权的监督,健全院庭长权力清单,做到放权不放任。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推行专业法官会议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审判监督管理从个案请示汇报向全院、全员、全程、实时监管转变,权责统一、规范有序的审判权运行体系逐步形成。落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制,修订院庭长办案标准,对院庭长办案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全年院庭长办理案件2103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67.1%。

综合配套改革有序开展。全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建立家事审判团队,创新家庭矛盾化解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工作,进一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实现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及刑期在一年以上速裁案件的指定辩护率达100%。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2018年3月,根据中央编办、最高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了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将13个内设机构整合为10个机构的改革方案,明确了整合后内设机构的职能定位,改革方案已层报省高院和省编办审批。

智慧法院建设彰显特色。全方位智能服务,打造智慧法院。新审判法庭建成了15个标准化数字法庭及集网络查控、远程指挥等功能于一体的执行指挥中心。充分利用数字法院业务应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无纸化办公等系统,全面实现网上办公办案。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运用工作,利用庭审语音转写、裁判文书智能生成等智能辅助系统,实现信息化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通过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远程庭审等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完成所有纸质卷宗扫描录入工作,实现了卷宗档案数字化,方便群众查询。发挥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公开“四大平台”功能,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全年上网公布审判执行流程信息2747条、裁判文书3133份、直播庭审719场次。加强官方网站、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借助新媒体平台发声,弘扬法治正能量。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着眼补齐短板,狠抓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政治引领,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贯彻《党组工作条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规范法院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制定了《乐都法院党组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制度,细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到看守所进行现场警示教育。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认真抓好省委巡视组和省高院、市中院对基层法院司法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工作,落实谈话提醒、述职述廉、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等制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审务督查6次,通报整改问题4个,谈心谈话37人次,提醒谈话12人。

把能力建设作为关键。落实“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要求,提高干警司法能力。继续注入新鲜血液,招录新干警4名,聘用书记员10名。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教育培训工作新思路。组织法官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加快法官知识更新速度,努力打造复合型法官队伍。选派干警赴上级法院学习,组织聘用书记员上岗前基本技能培训。实行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等职务序列分类考核制度,以考核促工作。

把接受监督落到实处。始终把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为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证。严格贯彻人大决议、决定,积极做好人大对审判执行工作的调研。不断完善联系沟通机制,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见证执行、观摩庭审 500余人次。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完善陪审员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81件,参审率达43.1%。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主动接受律师、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就执行攻坚等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有效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乐都法院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区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乐都法院向长期以来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法官司法能力不足,法律适用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等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司法工作的需要,导致有的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效率低下;二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需要以更大力度协同推进,司法改革带来的新举措、新制度仍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三是司法不规范、司法不廉洁的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干警对新形势下的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认识还不到位。对此,我们将深入剖析,精准施策,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的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乐都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及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市委二届六次全会及区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为乐都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此,将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坚持底线思维,增强优患意识,立足审判职能,突出主责、狠抓主业,为切实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惩治扶贫领域的腐败行为,助力脱贫攻坚;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妥善审理涉环境保护案件,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依法审理金融、民间借贷、教育、就业、医疗、婚姻等案件,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依法审理各类涉农案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以化解“执行难”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力争在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上有新突破。

三、全面深化综合配套改革。一要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审判团队建设,完善审判团队分案机制、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建立科学的审判团队业绩评价机制。规范院长、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责,把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督紧密结合起来,持续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二要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牢牢把握内设机构改革的方向,坚持精简效能、服务审判、统筹推进等原则,构建科学合理、职能划分明确、运行高效顺畅的内设机构体系。针对目前基层法庭分布不合理、案件数量不均衡、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实际,要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基层法庭整合的新路子,建立几个辐射区域广、审判力量强、功能齐全的中心法庭,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

四、着力推进信息化深度应用。新审判法庭硬件设施完善、功能齐全,下一步重点工作是全面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深入推进现有智能化辅助办案、办公系统深度应用,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促进信息化成果转化。扎实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全面推广智审系统的应用,切实减轻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负担。落实信息化应用方面的主体责任。主动作为、主动推进,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全院干警熟练掌握系统操作和业务应用。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建立信息化应用水平考评制度,对全院干警应用水平和规范性进行考核评价。加强培训提升技能。制定信息化应用培训计划,系统、周密安排信息化培训工作。

五、努力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法治信仰,提升法治理念。大力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院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清廉的坚定决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各位代表,面对发展的新起点,改革的新任务,社会的新期待,乐都法院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务实苦干,奋发有为,为推动全区社会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文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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