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是建设“智慧法院”的必然要求,也是将审判权运行在阳光下的重要举措,乐都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省法院比较,还有不少差距。通过省高院近期下发的《全省法院2018年司法公开情况通报》看,我院的各项司法公开数据均不理想,排名次序中有一项靠后。其中我院的庭审公开率为78.89%,裁判文书上网率为140.69%,审判案件证件号录入率为98.07%、手机号录入率为86.12%,执行案件证件号录入率为97.27%、手机号录入率为63.28%。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我院审管办结合实际,逐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与排查,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是庭审公开方面,针对庭审公开率低,婚姻类案件几乎不公开庭审的情况,审管办细化庭审规则,明确庭审公开细则,同时在OA系统开启庭审不公开审批流程,通过逐级层报的方式加强对不公开庭审案件的管理;二是裁判文书上网方面,针对生效文书上网不及时,集中补传的情况,以落实规章制度为核心,全面实行责任到人,以谁记录谁负责的原则,对每月未按要求上传文书的书记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此纳入年底绩效考核;三是双号录入方面,针对身份证号漏录,手机号码录入率低的情况,将身份证号录入设置为必填项,以强制录入为约束,登记号码为前提,如不录入身份证号则不能立案,对于当事人无法提供手机号的情况各立案口要进行登记说明,并每月向审管办报备一次。
“智慧法院”建设是司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后我院将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循序渐进实现从立案、庭审、裁判到执行案件审理的全流程公开,让司法裁判权在阳光下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检验,更好更全面地彰显司法自信,树立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