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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严格落实整改工作
作者:余祖娟  发布时间:2019-05-10 16:30:4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工作,5月9日,乐都法院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徐天文主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乐都法院在专项斗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的通知,对近期专项斗争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全院干警要深刻把握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实效,要自觉把专项斗争融入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项工作之中,贯穿于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审判和执行活动全过程,全员参与,系统推进,形成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要认真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确定扫黑除恶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并取得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安排,进一步查漏补缺、补长短板,有的放矢地开展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以“临战”状态迎接中央督导检查,确保在督导检查中不出任何纰漏。院扫黑办成员要积极投身到该项工作中,形成浓厚的扫黑除恶工作氛围。

  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补齐工作短板。对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及时查找问题,明确办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参与专项斗争的建档立制,带头办理相关事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真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二要切实用好刑事法律程序,做好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举报的回复,对提供线索的人员做好保密工作。三要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涉黑涉恶案件认定标准来确定案件性质,对检察机关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加强协作与配合,明确是否符合涉黑涉恶案件认定标准。

  截止目前,乐都法院共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2件22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判处罚金共计2.5万元。
责任编辑:文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