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深刻把握黑恶势力案件的认定标准,2018年年末至2019年年初已审结2起涉恶案件,依法判决了22人,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专项行动期间,我院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在院诉讼大厅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视频、摆放宣传展板,组建了专业审判团队,设置了专项联络员,对已审结的涉案案件设立了台账,为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物质保障。并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坚持提前介入、提前了解案情,确保黑恶势力案件快审快结。同时,坚持深挖机制,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开展线索排查、自查工作。一是对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妨碍公务等案件进行排查梳理,逐案核查,从中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二是开展滚动式摸排,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实现摸排工作常态化。同时,做好保密工作,确保线索不泄露、不遗失。
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排查。截至目前,经排查,未发现一起涉黑涉恶及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