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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人民法院
举行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暨培训会
作者:余祖娟  发布时间:2019-09-09 10:43:5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9月5日上午,乐都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证书宣誓仪式暨业务培训会。院长徐德林、副院长陈龙、党组成员熊国存参加会议,60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宣誓仪式。其余57名人民陪审员会后参加了宣誓并颁发了任命书会议首先由徐德林院长向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证书,接着奏唱国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由徐德林院长监誓,副院长陈龙带领60名新任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右手握拳,庄严宣誓。承诺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会上,院长徐德林向新任人民陪审员们表示衷心祝贺, 强调人民陪审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人民陪审员肩负人民的重托,其意义非常重大。对新任的人民陪审员们,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清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陪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二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功能作用,切实发挥好裁判员、调解员、宣传员和监督员的作用;三要充分认清自身肩负的陪审职责,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本质工作的关系,加强知识学习,严格遵守审判纪律,恪守司法廉洁,珍惜荣誉,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任职宣誓仪式后,院党组成员、审监庭庭长熊国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就人民陪审员职业规范、工作纪律和庭审知识进行了讲课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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