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陈明国院长关于要求全省各级法院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刘贵祥专委相关文章的批示,乐都区法院要求全院干警认真开展自学,在自学基础上于3月24日下午,召开民商事审判工作专题学习研讨会,组织全体民商事审判法官及法官助理再次学习了刘贵祥专委《关于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若干问题的思考》一文,并就民事商审判中提高思想认识、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进行了研讨。
全体参会人员认真、详细地学习了最高院刘贵祥专委文章中关于民商事审判必须把握好的重要理念性问题、关于《民法总则》适用的法律衔接问题、关于合同效力的司法判断等内容。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高庙法庭庭长分别围绕案件事实及证据的认定、当事人合法权利的保障、规范审判、裁判尺度的统一等作交流发言,同时就当前乐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讨论。
随后,徐德林院长结合自己的审判经验和学习体会,就民商事裁判的合理性和适当性、乐都法院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涉及的难点问题开展了学习辅导,对虚假诉讼问题、释明权的行使问题、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缺席审判、裁判文书说理的问题、侵权案件中责任认定问题、对行政机关书证证明效力的认定问题以及家事审判要点八个方面内容,结合乐都法院实际发生的审判案例向参会人员分享了民商事审判的经验,为今后的审判工作统一了认识,帮助法官储备业务知识,提高审判能力和水平。
徐德林院长指出,刘贵祥专委所讲解的关于民商事审判有关问题对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指导性,全体干警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系统的再学习、再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