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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法院召开公司破产清算第三次债权人会议
作者:孙苗苗  发布时间:2020-08-11 12:43:28 打印 字号: | |

8月10日,乐都法院顺利召开青海通达路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三次债权人大会,为下一步破产清算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该破产案件共有37个债权人申报债权, 22个债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了会议,所代表债权数额4030余万元,超过全部债权的三分之二。

2019年5月13日,我院裁定受理青海通达路桥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指定青海大正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为青海通达路桥有限公司管理人。2019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0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确认了部分债权,及资产的变现方式;2020年8月10日,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对债权数额及资产变现方式进行了表决,到会22个债权人全数通过,并对不予认可的债权予以救济。

下一步,乐都法院将按照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处理“僵尸企业”的总体要求,依法继续推进该破产清算案件的审理进程,做好资产处置变现工作,及时公开审理进度,确保债权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确保债券人和债务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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