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法治理念,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9月15日,乐都区人民法院法制副校长周学俊前往高庙镇中心学校开展巡回审判及法制报告会。
上午,随着一声法槌敲响,由高庙法庭周学俊法官主审的原告段某某诉被告李某某等健康权纠纷一案在高庙镇中心学校正式开庭。段某某与李某某系同班同学,二人为某小学二年级学生。2019年6月17日下午14时至15时,两人在嬉戏打闹的过程中,李某某不慎用铅笔尖将段某某右眼扎伤,致使段某某右眼晶体受创,玻璃体脱离,经医院手术治疗后植入了人工晶体。庭审中,两名学生的监护人、被告学校及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与了诉讼。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下午16时,周学俊法官作了主题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校园安全的法制报告会。同学们在运动场上有序就坐,学习氛围浓厚。周学俊法官从什么是犯罪、犯罪行为的危害及其后果、怎样避免走上犯罪的道路、如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受到犯罪侵害等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向学生们进行了详细解读。该校600余名师生和部分学生家长参加了法制报告。
周学俊法官表示,选择在学校举行巡回审判和法制报告会,旨在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也更好地让同学们学法、明法、守法,零距离感受到深刻的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
乐都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宗旨,持续开展巡回审判、法治报告会进校园系列活动,生动实践法治乐都宣传战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为广大青少年构筑起一道安全、文明的法制防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