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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调研督导乐都法院审判管理与监督工作
作者:余祖娟  发布时间:2020-11-13 16:01:4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11月12日上午,省高院审信处副处长朱明忠率调研组一行到乐都法院就审判管理与监督工作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乐都法院分管副院长、业务庭室负责人及员额法官参加。

 

会议首先由朱明忠副处长以“司法改革和信息化背景下法官办案的四个常态化适应”为题开展讲座,对新时代形势下的法官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常态化适应司法公开。依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提高法官责任意识和司法能力,有效促进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二要常态化适应被“静默式”监督。强化院庭长“静默式”监管系统、重大敏感案件监管平台应用,履行对“四类案件”的审判管理与监督职责,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三要常态化适应“三评查一审核”。要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强化评查问题反馈,加大通报整改力度,督促法官提高办案质量。要常态化适应类案和关联案件检索。承办法官在办理案件时,对已审结或者正在审理的类案与关联案件进行全面检索,认为符合“四类案件”情形的,及时报告院庭长监督指导,并列入专业法官会议议题,实现监督管理结果的层级反馈。

 

座谈会上,市中院审管办通报了乐都法院前三季度案件质量核心指标数据、长期未结案件审理和旧存积案清理情况,分析了乐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并提出了改进意见。

调研组一行对乐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技术保障问题进行了指导,充分听取了法官的办案心声,了解法官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表示要加强上下级法院的联动协调,化解审判实践中因为上下级沟通不顺畅造成的难点问题。

与会院领导表示,乐都法院将紧盯年度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审判质效管理工作责任,提高办案效率,科学调整办案节奏,推动均衡结案管理。


 
责任编辑:文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