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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法院传达学习习总书记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重要讲话精神
作者:文荣  发布时间:2021-03-12 16:49:51 打印 字号: | |

3月12日,乐都法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院党组成员、各庭室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徐德林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各党组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重要讲话精神各抒己见,谈感想、谈体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书面提交了心得体会。

会议指出,“十三五”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了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十四五”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是对青海工作的重视,为做好青海工作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人民法院要落实中央、省市区委相关要求,学习贯彻好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要将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贯穿整个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高司法能力,提升案件审判质效,以高质量法院工作推进乐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最后,徐德林院长结合乐都法院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讲了三点意见: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惩暴力、侵财等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惩处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依法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失信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构建诚信社会体系。二是坚持生态优先,全力做好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工作。乐都法院作为海东市环境资源类案件的集中管辖法院,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的生态优先部署,践行“两山”理念,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服务保障全市生态保护。三是锻造过硬队伍,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引导全院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不断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决整治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顽瘴痼疾,切实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和法院形象,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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