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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督导组对我院党史学习教育工作
进行督导检查
作者:张秀艳  发布时间:2021-04-09 17:06:03 打印 字号: | |

4月8日,区委党史学习教育督导组组长巴周杰一行三人对乐都区人民法院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天文对我院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汇报。督导组组长巴周杰同志就我院目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肯定与认可,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一是尽快召开专题党组会,工作再安排、再部署,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安排部暑下一阶段工作;二是根据党史教育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庭室负责人,支部书记进行讲党课活动,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要带头讲党课;三是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名党员干部要及时做好笔记,时间与内容相一致,撰写2篇以上心得体会。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对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督察,并以支部为单位建立学习心得专栏;四是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及时上报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中的亮点特色;五是采取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方式,如邀请老党员讲党课、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讲党课活动;六是充分利用红色教育基地教育广大党员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淬炼党性修养;七是严格部署党史学习教育阶段活动,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档案资料;八是要成立督察组定期督查,进一步推动学习教育扎实深入开展,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长、学有所成。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动力和成效。

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天文表示,一定按照督导组的意见,完善档案资料,抓好本阶段学习教育工作,切实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同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教育全院干警立足审判执行岗位,主动担当作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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