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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为农民工解“薪”忧
——乐都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作者:赵正巧  发布时间:2021-12-16 19:05:22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乐都法院着力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上下功夫,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1年12月14日,乐都区人民法院委托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在诉前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通过法官和司法调解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成功帮助25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189510元。

2021年5月,王某某承包被告王某在乐都区寿乐镇某村的别墅修建工程,并雇请许某某等25人到其所承包的寿乐镇某村工地进行别墅的修建,工程施工至一半时,被告王某将农民工工资共计8万元交给王某某,让其给许某某等25人发放工资,王某某在收到8万元后并未给农民工发放工资而是卷钱跑路,王某只好又雇佣黄某顶替王某某继续完成工程,在工程完工后,一直未给付工钱,25名工人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乐都法院立案庭在收到诉讼材料后,因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经征求当事人意见,决定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促成和解,遂委托法律援助中心司法调解员联手开展诉前调解,调解中耐心听取双方意见,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当场一次性支付25名农民工工资合计189510元。

协议达成后乐都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至此,纠纷得以成功调解。


 
责任编辑:赵正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