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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法院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
作者:余祖娟  发布时间:2022-03-10 17:32:45 打印 字号: | |

3月4日下午,乐都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近期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及上级法院工作会议精神,为2022年法院工作谋思路、定方向、解难题,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徐德林主持,院领导班子、各庭室负责人参加。

会上,传达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精神、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以及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全院干警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政法工作、上级法院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推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建设法治乐都、平安乐都提供更加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党组书记、院长徐德林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2022年乐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一要认真总结经验,聚焦短板弱项再发力。坚持问题导向,在当前案件急剧上升的形势下,总结办案经验,做好巡视巡查、群众反映影响案件质效短板的整改,重点在解决长期未结疑难复杂案件、降低发重改判率、提升实际执行到位率、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信息化应用上下功夫。二要清醒认识困难,多措并举再攻坚。认清当前案件量激增、人员不足、司法能力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现状,面对全区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立足实际逐个破解难题:一是做强人民调解,推进诉源治理。利用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效能,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系互动,将大量简单矛盾纠纷通过诉调衔接分流化解,减轻审判压力。二是全力推进繁简分流,实现案件提质增效。推行民商事案件“简案快审”,加快案件流转,严格控制“转普”关。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集中送达、开庭、宣判等环节,简化庭审程序、裁判文书。明确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自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单独考核、通报。三是抓好均衡结案,保持目前良好态势。建立结案提醒制度,审管办每周通报案件审结情况。对结案速度放缓的法官,审管办及时提醒,必要时通知其主管院领导对该法官进行谈话,要求其说明原因并书面汇报拟采取的解决措施,跟进催办。四是严格审限管理,提高审判效率,杜绝超审限案件。规范延长审限、扣除审限审批,确保案件法定审理期限内办结。严格审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建工合同纠纷等案件中鉴定的必要性,坚决杜绝以鉴待审。五是提升自动履行率,采取多项措施促进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对能够当庭履行的调解协议,加大当庭给付力度。对于当庭调解而不能当场给付的案件,通过订立“附条件”条款,约束债务人短期内自动履行。将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纳入绩效考核,实行定期通报、年底考核制度。三要大兴调研之风,着力解决审判执行中的难点、堵点问题。院领导、各庭室负责人要积极开展调研,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围绕建工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危险驾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方面,总结审判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统一裁判尺度,克服机械办案,立足具体案例扩大研究,从总体上解决问题。四要从党史学习教育中汲取力量,激发干警干事创业强大动力。要把法院工作当成事业来干,始终对工作充满热情、激情、感情,在本职岗位上发光发热。要常态化学习党的百年奋斗史,把党的光辉历史中蕴含的智慧和力量转化为工作动力,尽心工作、主动作为,担大责、重调研,把做好本职工作当成最大进步。要以党建工作为载体,将党建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采取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筑牢干警对党忠诚、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院庭长要充分调动积极性,了解年轻干警所思所想,帮助年轻人静心、成长,增强审判力量,激发队伍活力。五要持续正风肃纪,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法院铁军。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院党组要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庭室负责人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在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责任,了解干警动态,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二是实时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发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通过法院身边人、身边事,使全体干警充分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三是加强内部监督,细化廉政风险点,规范权力运行。廉政监察员、庭室负责人、庭室干警之间要相互监督,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苗头,掌握本部门人员思想动态,健全完善本部门的廉政工作制度。四是整治顽瘴痼疾,落实“三个规定”。要依托记录报告平台,全面加强“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的日常监督管理,从司法机关外部、内部及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司法 独立公正的因素。全面清理法院内部干预案件情况,认真填报“三个规定”记录平台,让依规记录成为习惯,做到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责任编辑:余祖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