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乐都区人民法院召开廉政监察员工作会议,各部门廉政监察员参加。
会议首先宣读了《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各部门廉政监察员的通知》,然后学习了《乐都区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职责》,并对廉政监察员的工作职责、监督方式、 “三个规定”填报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这次会议是乐都法院党组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化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司法巡查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的一项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监察部门和人员,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本着公正廉洁司法的态度,切实担负起院党组赋予的责任和信任,积极发挥 “探头”作用,把监督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始终。二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要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把 “两准则”“三条例”“十个严禁”等党纪法规列入庭室学习计划并开展常态化学习,教育干警不碰“红线”、不触“底线”,不断增强庭室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干警队伍。三要敢于担当,认真履职尽责。要把监督作为重点工作,加大对干警工作作风、办案纪律、落实 “三个规定”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努力把干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断促进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四要强化监督,务求工作实效。要加强司法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监督,进一步修改完善廉政监察员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总结监察工作的新举措、新经验,实现监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推进乐都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