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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法院迅速掀起
学习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热潮
作者:余祖娟  发布时间:2022-05-31 18:37:40 打印 字号: | |

5月31日,乐都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德林主持,各党组成员及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十三届人大八次会议精神,党组书记、院长徐德林作了讲话,就贯彻落实党代会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

会议认为,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是是在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为法院今后发展指明了方向、理清了思路、提供了动力。全院干警要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

会议强调,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全面总结了青海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五年的工作成绩,明确了“五个着力”政治要求,提炼了“七个必须坚持”成功经验,提出了“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奋斗目标,部署了“八个坚定不移”重点任务,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政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全院上下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本次党代会精神热潮,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找准结合点,抓住着力点,把会议精神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以工作实绩来体现学习效果。

会议要求,要把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转化为做好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的自觉行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要把学习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全体干警中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要扩大学习范围,确保学深悟透。把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结合起来,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研读报告,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真抓实干的精神气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各庭室要及时召开部门会议,将会议精神传达至每位干警,确保不漏一人。要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将学习成效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要坚持学做结合、学用结合,全面准确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学,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将会议确定的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穿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党代会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办精品案、办优质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创新学习方式,注重学习效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适时通过举办讲座、座谈交流、知识测试等形式,提高学习的实效性,调动全院干警学习会议精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领导带头学,各支部交流研讨学,确保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在乐都法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要深刻领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实质,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要进一步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重要讲话和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自觉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原则,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自觉地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持之以恒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长效机制。将党史与学习青海建设史、法院发展史结合起来,解决干警的思想认识问题,激励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自我革命,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定期开展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全院集中学习、支部交流研讨,确保党史学习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将法院工作融入青海建设新发展格局。要按照《报告》中今后五年全省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奋斗目标,紧紧围绕“八个坚定不移”的重点工作理思路勤谋划法院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做深做实诉源治理,要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折不扣推进落实平安乐都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涉诉信访维稳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确保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案件质效,提高服务质量。在均衡结案上下功夫,做到应结尽结、收结平衡。强化案件日常监管和“四类案件”监管,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做到表述清晰、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精练。加强审判质效运行态势研究以及“十率”通报,突出指标数据的指导作用。通过组织召开案件质效讲评会、刑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全面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避免机械办案、就案办案,公正高效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在提高案件质效的基础上实现案件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坚持司法为民,切实做好“为民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善解决群众在诉讼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好涉民生案件审理工作,加大民生领域执法司法保障力度,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切实把为民办实事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确保救助效果的最大化。巩固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扎实推进巡回审判常态化,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诉源治理,发挥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速裁机制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提升纠纷解决质效聚焦顽瘴痼疾,切实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司法作风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成果。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整治“六个一切行为”,坚定不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决纠治不良司法作风顽疾,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持续做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抓好防止内部人员过问、干预案件,对不按规定报告、隐瞒不报等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高效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贯彻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生态友好的现代化新青海、举全省之力打造打造生态文明高地要求,牢记“国之大者”“省之要事”,的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法院工作实践,真正做到“审理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环境,教育一方群众”的目的,坚决筑牢祁连山南麓生态安全屏障。加强队伍建设,倾力打造法院“铁军”。坚持常态化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加强警务装备建设和人员配置,抓好实战化教育训练,为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院庭长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审务督察、司法巡查等日常监督,对诉讼服务、工作纪律、安全保卫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确保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深入贯彻省纪委报告精神,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维护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


 
责任编辑:余祖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