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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
民工工资无小事 法院调解解薪愁
---乐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一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
作者:文荣  发布时间:2022-06-16 18:57:45 打印 字号: | |

一份工资不仅仅是一份生活保障,背后还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一直以来,乐都法院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办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院”创建为契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温度。近日,乐都区人民法院高庙法庭审结了一批涉及37名农民工,欠付农民工工资181640元的劳务合同系列案。

2022年3月至5月,陆续有37位农民工至高庙法庭,诉称陕西某劳务有限公司不予结算工资,拖欠克扣农民工的血汗钱,要求陕西某劳务有限公司给付劳务费共计181640元。该系列案件是高庙法庭辖区马营乡某工程建设引发的案件,且2021年已有民工、分包个人向法庭起诉,要求法院判决陕西某劳务有限公司给付其劳务费用、工程款,案件调解后在高庙法庭的督促下涉案民工的劳务费用已全部执行到位。经了解,37位民工对于工资欠付问题已向乐都区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映,因多数民工没能提供陕西某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具体数额的证据,故起诉到法院,后高庙法庭与区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联合赶赴陕西某劳务有限公司送达系列案件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并进行调查取证,并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条文规定,在农民工未能提供证据的情况下,要求陕西某劳务有限公司出示工资支付台账和有关清单等材料。最终,该案双方当事人在法庭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陕西某劳务有限公司同意给付37名农民工劳务费欠款181640元,当庭给付49228元,剩余132414元于2022年10月1日前付清,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并向双方送达调解书。

    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乐都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贯穿到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扎实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及时兑现胜诉权益,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力度、速度和温度。截止目前,乐都法院共审结涉农民工工资和劳务报酬案件349件,执结119件,为121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99.6万元。下一步,乐都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抓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文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