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这是《关于完善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中对基层法院的职能定位,四级法院审级职能改革开始后,乐都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改革要求,努力探索改革的乐都经验,融诉源治理、巡回审判与职能定位改革于一体,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积极回应当下基层社会治理现实需求,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大局,为基层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打造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新实践。同时,积极探索打造专业法庭和特色法庭,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家事审判示范法庭、涉企业纠纷专业法庭和5个巡回审判组,走出了一条具有乐都特色的诉源治理、巡回审判、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之路。近日,384户村民的烦心事彻底解决,通过乐都法院努力,村民们拿到了土地租金,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事情还要从7年前说起,2015年11月19日,原告乐都区某某镇4个村384户村民与被告青海某某公司签订了《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约定384户村民的1800余亩土地流转给被告用于青海云杉苗木培育。合同签订后,各原告及时将土地交付被告使用,前三年,村民们顺利拿到了土地租赁费,但自2019年起被告至今未向村民支付租金,原告多次讨要无果后,找到法院。在当地镇村干部的协助下、法官牵头协调,村民们拿到租金共计104余万元。
村民们高兴地说:“感谢法官,不仅帮我们讨回3年土地租金,还将今后一年的租金一并支付,为我们解决后顾之忧。”被告公司负责人也舒展眉头说:“真是太感谢法官了。在公司受疫情影响经济受损正值复工复产之时,法院及时解决了公司所面临的与出租人之间的紧张关系,使公司能够全身心投入复产。”乡镇干部表示“这不仅是村民的烦心事,更是我们乡镇干部的心头事,384户村民的诉求会直接影响辖区的社会稳定,法院将诉讼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矛盾纠纷不出村镇就彻底化解,有效防止和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助推了基层社会治理,缓解了基层人民政府平安建设工作压力,为党的二十大召开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并代表村民送上了锦旗。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弘扬“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马背法庭精神,抬起衙门就群众,考虑到案件人数多有代表性涉及农民切身利益,为减轻群众诉累,巡回审理此案;坚持“调解优先”的审判原则,6次进村来到讼争土地调查了解情况,围绕争议焦点,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说,在当地村委会组织调解,寻求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与镇政府、村干部及驻村干部多次沟通,本着既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又能减少村民损失的原则,将矛盾实质性化解。经过努力,最终以庭外和解撤诉方式结案,被告公司不仅支付未付三年的租金,还主动将今后一年的承包费一并足额支付给村民,双方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村民也体谅被告受疫情影响经济受损的实际状况,放弃了请求支付违约金的诉求。
本案只是乐都法院开启巡回审判、推行调判结合、推进诉源治理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乐都法院充分运用诉前调解、积极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巡回审判、挂牌成立驻劳动监察大队工作室等一系列举措,努力构建多元参与、协同互动、集约高效的纠纷化解模式,打通多元解纷疏通难点,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五年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3827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0705件,调撤率77.4%,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其中共完成诉前联调、诉前调解案件930余件,矛盾纠纷化解实现从“独木桥”到“立交桥”,实现从“独唱”向“大合唱”的转变,极大地提高了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