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面审判执行工作任务,10月19日下午,海东中院组织乐都法院召开2022年前三季度案件审判质效分析会。海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海燕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白守超主持会议,乐都法院党组班子及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乐都法院2022年前三季度案件质效“六升四降”指标运行情况,我院分管院领导围绕分管部门前三季度审判执行质效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短板以及未完成指标原因等方面进行了点评和分析。随后,中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我院发重、改判案件进行了逐案“会诊”,从发改理由、法律适用、证据采纳、实体、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客观分析,与承办法官面对面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力求在今后审判过程中明晰同类型案件的裁判思路,统一裁判尺度,提升案件质量。
会上,徐德林院长就我院案件质效情况作表态发言,表示我院审判质效仍有上升空间,今后要重点提升案件质量。一要在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上下功夫。法官既要对案件事实负责更要对法律适用负责,案件审理过程中,合理分配当事人举证责任,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二要在一次性解决纠纷上下功夫。法官要增强责任心,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降低案件上诉率,避免程序空转,减少当事人诉累,实现诉讼纠纷一次性解决。三要在提升办案效率上下功夫。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中心和速裁团队作用,简案快审、难案精审,进一步压缩办案周期,严格审限管理,防止案件隐形超审限。四要进一步提升法官办案水平上下功夫。要在实际工作中提升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增强适用法律的能力,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性,进一步彰显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吴海燕院长指出,案件质效讲评会对统一案件裁判思路和尺度、促进法官司法能力和审判水平的提高以及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的提升有着积极的意义,对乐都法院此次质效讲评会给与了充分肯定,并就第四季度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案件质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平、公正的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二是准确把握四级法院职能定位。基层法院重在“精准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查明事实绝非坐堂办案、就案办案,而是要注重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法官要利用办案职权优势,主动深入现场实地勘察,依法调取证据,查清事实。三是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切实发挥诉前调解中心的作用,在强化调解平台建设和司法确认上下功夫,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有效缓解基层法院办案压力。四是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要把专业法官会议作为提高案件质效的重要抓手,从个案到类案、从疑难复杂案件到发重、改判案件,在交流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准确适用法律上发挥积极作用。将发重、改判案件纳入监管,有效提升案件质效。五是持续打造小额诉讼工作亮点。充分认识小额诉讼工作在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提高司法效率方面的重要意义,将小额诉讼工作打造为乐都法院的特色、亮点,坚持“应用尽用、促成适用”的原则,切实发挥小额诉讼程序效能。
乐都法院将以此次质效讲评会为契机,认真分析审判执行工作的各项数据指标,进一步强化院庭长监督责任,准确把握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及时研究解决制约审判质效的突出问题,努力破难题、补短板,圆满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