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合并巧推进 执结上千万
——乐都法院执结标的为5628万元涉金融案件
作者:韩晓晴  发布时间:2023-05-24 18:35:2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涉青海农商银行(农信社)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质效双优”竞赛活动,全力推动执行案件提质增效。近日,乐都区人民法院通过合并执行、以物抵债方式,圆满执结了17件涉金融不良资产清收案件,执行到位金额5628.5685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拍卖处置陷困境

2020年3月起,乐都法院受理了原告海东市乐都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起诉的17件涉金融借款、抵押、保证合同纠纷案件。17件案件贷款人是个体经营户,但担保人均为河北某物流公司,各被告由于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贷款,原告向乐都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贷款人偿还贷款,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均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付息义务,原告遂向乐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后,乐都法院责令上述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海东市乐都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息、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共计70243487.28元,但上述被执行人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因没有查询到其他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河北某物流公司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6幢建筑物,在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进行了评估,委托拍卖机构公开拍卖上述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经二拍后流拍,且担保抵债财产难以分割,抵押财产亦难以变卖,导致案件陷入执行困局。

——抽丝剥茧理思路

面对执行困境,执行法官及其团队成员认真分析案情,理清办案思路,想方设法查找案件执行“突破点”。因17件案件申请执行人为同一主体,被执行担保人均为河北某物流公司且17件案件均进入抵押财产评估拍卖程序,于是执行法官产生了多案合并执行以物抵债的想法。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申请执行人海东市乐都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以第二次拍卖起拍价5628.5685万元接受被执行人河北某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上述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抵偿债务,法院认为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合并执行巧化解

按照多案合并执行方案,执行法官多次赴抵押物登记机关及抵押财产现场河北省邯郸市调查,查清案涉财产的查封情况及其他债权人情况,为以物抵债、财产移交、后期管理等扫平障碍,并依法裁定“被执行人河北某物流公司名下的工业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6幢建筑物作价人民币5628.5685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海东市乐都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抵偿债务”。近期乐都法院将赴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进行财产移交,为17件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本案的成功执结,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海东市乐都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合法权益,完成了涉金融债权案件清收目标,使法院的强制执行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责任编辑:韩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