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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效双优专刊】
围绕“一个中心”,落实“两个维护”,
抓好“三个到位”
——乐都区人民法院召开执行案件质效讲评会
作者:李瑛娟  发布时间:2023-08-10 10:43:1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案件质效,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8月9日下午,乐都区法院召开执行质效分析会暨执行工作推进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德林参加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及各业务庭负责人及执行局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3年上半年执行案件质效,执行局、碾伯法庭、汉庄法庭、高庙法庭、洪水法庭负责人汇报了本庭室上半年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各执行员对长期未结案件逐一作了说明并着重从主观方面分析了具体原因,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计划。

徐德林院长指出,面对执行案件大幅上升,执行质效不理想的现状,全院必须树牢审执工作“一盘棋”思想,坚决做到“一个中心、两个坚决维护、三个到位”,积极主动应对,瞄准执行工作中的瓶颈和难处,深入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切实提升执行质效。

“一个中心”即在全院树立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一个中心的理念,通过落实联动机制,凝聚执行合力,建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加强“执源治理”工作,从源头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加大审执配合力度,业务部门要采取财产保全,调解案件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审判部门及时向执行法官反馈财产线索。

“两个坚决维护”一是坚决维护生效裁判的法律权威。依法严厉惩治拒执犯罪,维护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要重拳出击,精准打击,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二是坚决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积极作为,提前引导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或提供财产线索,穷尽执行措施和手段,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

“三个到位”一是执行措施要到位。“查封、冻结、扣押、拍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要用足用尽,督促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对逃避、对抗执行以及不依法履行协助义务等行为因案实策、强力惩戒,严厉打击,积极营造诚信守法、自觉履行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查明财产状况要到位。始终将提高执行到位率作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优化质效管理,深挖财产线索,对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应查尽查、一查到底,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思想教育要到位。执行工作不仅需要规范执法,更需要心怀人民、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思考问题,对申请人做好思想工作,主动联系申请人,积极沟通、及时反馈执行情况,让申请人参与执行工作全过程,进而理解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对被申请人要及时进行教育,讲清不履行义务的危害,督促其履行义务。总之执行工作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能体会到司法温度,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会议最后,徐德林院长强调,院党组将全力支持执行工作,人员配备等方面要向执行局倾斜,同时,执行局内部要统筹分配人员,挖掘内能提升执行工作效率,打赢乐都法院执行工作这场硬仗。


 
责任编辑:李瑛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