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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基层摸实情 一线调研解难题
——乐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德林赴基层法庭开展调研
作者:保生玲  发布时间:2023-09-08 15:32:13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会议精神和全省法院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推进乐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双优”,9月6日至7日,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德林携班子成员就诉源治理、审判执行等重点工作深入汉庄、高庙、洪水三个基层法庭开展调研。

徐德林院长先后到汉庄、高庙、洪水人民法庭,实地查看了法庭审判区、接待室、调解室、安保设施等场所并召开了调研座谈,听取了基层法庭在诉讼服务、审执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开展诉源治理、队伍建设、以案促改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与参会人员就基层法庭工作开展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徐德林院长对基层法庭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整改建议,同时嘱咐并勉励法庭干警时刻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锤炼优良作风,扎实履职尽责,共同为辖区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为细致、更加贴心的司法服务。

徐德林院长指出,基层法庭是基层法院中的“基层”,不仅担负着大量的审判业务,而且还是最直接接触老百姓的窗口,肩负着解决矛盾纠纷,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法庭干警要深入学习领会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会议精神和全省法院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全面准确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以新的司法理念指导法庭工作,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双优”,以审判工作现代化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徐德林院长要求,一要将能动司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法庭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要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做好诉讼指引,用心用情开展立案工作,坚决杜绝“抽屉案”“箱底案”,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要加强学习,正确适用法律,严把立案审核关,掌握案件鉴定主动权,准确把握举证责任分配等规则,不断提升解决复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案件最佳处理方案。要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要将能动司法主动融入到社会治理中。要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框架,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好辖区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对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形成党委政府、调解组织、人民法院、司法机关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以更大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要注重判后总结,把巡回审判作为开展诉源治理的有效途径,选取典型案例大力开展以案说法,切实发挥司法裁判“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要以能动司法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要深入领会贯彻张军院长在大法官研讨班开幕式上的讲话精神,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聚焦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案件类型,在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上下功夫,做好各个环节的辨法析理、判后答疑工作,切实发挥能动司法效力,努力实现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执质效的良好效果,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四要以能动司法理念带动司法作风的转变。庭室负责人要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将基层法庭工作置于全区、全院工作大局中谋划,带头转变司法理念,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将“严”字贯穿到法庭工作的方方面面,做到管人管案管作风,以能动司法理念带动司法作风转变,以审判执行业绩展现作风建设成果。年轻干警要珍惜在基层法庭实践和锻炼的经历,知敬畏存戒惧守规矩,主动传承和发扬优良工作作风,克服工学矛盾,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履职尽责,努力做到在基层繁杂的工作中增长才干、提升本领,为乐都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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