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十四次全会精神,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形成“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干事创业氛围,11月16日,乐都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暨“想一想我是哪种类型干部”思想大讨论专题研讨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徐德林主持,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党员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区委相关文件精神。各班子成员围绕“想一想我是哪种类型干部”,认真对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对照省委书记陈刚提出的“三种干部”,结合岗位职责深入查摆剖析自身是否存在“四种现象”和“十种类型”干部作风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既深入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又开诚布公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会议指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廓清思想迷雾,厘清认识误区,立足争当敢于担当、善于做事的好干部这个关键,始终做到真抓实干敢担当、提质增效善作为、严明纪律守规矩,不断强化争当第一类型干部,绝不当第二类型、第三类型干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干警思想上的问题。要坚持政治与法治相融,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要求落到实处,积极发挥能动司法作用,推动解决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做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二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升解决疑难复杂案件的本领。要在办案中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时刻牢记“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要树立正确的司法裁判思维,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依法作出裁判。要严格审批鉴定申请,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提高解决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三要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宗旨意识,着力解决司法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把能动司法贯穿审判工作始终,结合执法办案发现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推动完善社会治理;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能动履职,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克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简单办案,最大限度地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要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着力解决管人管案相脱节的问题。要坚持审判与管理齐抓,切实用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做实全员绩效考核,通过考评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促进干警依法能动履职,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要求落到实处。五要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纪律作风松散的问题。要把严的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监督管理全过程,谨防审判工作与监督管理“两张皮”;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统筹抓好“四类案件”重点监管和其他案件阅核监管,加强对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公正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