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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指导明方向  强化培训促提升

作者:李洪娇  发布时间:2024-03-19 10:54:4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树牢能动司法理念,深化诉源治理,做实做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3月19日上午,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指导调解工作培训班(第六期)在乐都区人民法院开班并举行了结业仪式,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杨莹林、海东中院副院长韩如龙、乐都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德林、乐都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李菊香等出席了开班式,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派驻调解员、行政和行业调解组织调解员、各基层司法所所长、各乡镇、重点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以及我院特邀调解员等60余人参加了培训。

民和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承福就《诉前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市中院民一庭副庭长马月英就《常见矛盾纠纷的法律规定和调解方法》为题进行了专题培训。课堂上重点讲解了调解流程和调解方法,深入浅出的解读了相关法律条文,明确了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法定职责和任务,以及人民调解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基本方法、调解技巧、纪律要求等。同时还结合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案件中发现的当事人的主体、调解内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与参训人员进行了交流互动,并为参会调解员在调解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进行答疑解惑,现场气氛活跃,调解员纷纷表示培训内容丰富全面,典型案件讲解通俗易懂,学到了新方法、新技巧,很有收获。

在培训结业仪式上,海东中院韩如龙副院长讲话指出,一要认真领会培训意义,凝聚改革共识。要不断提升政治站位、转变思想,强化新时期下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鼓励和引导群众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努力做到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二要持续学习,加强能力建设。各调解员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加强有关法律、调解技巧等知识的学习,提升运用在线调解平台的主动性,将大量琐碎细小的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三要注重宣传,将调处矛盾纠纷同宣传教育相结合,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引导人民群众选择更加适合自己的解纷方式。同时注重提炼总结,加强理论研究,进一步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实践。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杨莹林结合平安海东建设对诉前调解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职尽责,守好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二要切实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强化人民调解的功能和优势;三要学习好、领会好此次培训的精神实质并加以运用,扎实开展工作,努力开创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四要坚持和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大格局,服务保障社会发展,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下一步,乐都法院将继续坚持审理和治理并重,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努力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切实为构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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