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张军院长在最高法咨询委调研成果交流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7月30日至31日,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德林前往基层人民法庭开展调研,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祁海平陪同。
调研中,徐德林院长一行先后前往汉庄、高庙、洪水3个基层法庭实地察看了法庭办公办案场所、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随后与法庭干警、常驻人民调解员开展座谈交流。
会上,徐德林院长详细听取了3个法庭26项指标运行、诉源治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等工作开展情况,员额法官逐人就案件办理情况及劣势指标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思路,祁海平副院长对《乐都法院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办法》进行了解读,并围绕重点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同时,与会人员就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了交流探讨。
徐德林院长对基层法庭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3个人民法庭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全体干警共同努力,在维护辖区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大批矛盾纠纷在群众家门口得以化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更深、获得感更强。同时强调,基层派出法庭作为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司法窗口,处于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前沿、联系服务群众的第一线,要准确把握法庭的职能定位,以“为民司法”为宗旨导向,立足本职延伸服务,紧紧围绕工作大局,以全力提升案件质效为基础,全面抓好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审判管理、诉源治理、平安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等重点工作,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徐德林院长要求,一要加强政治建设。要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落实好张泽军院长在全省工作法院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案结事了”的关键核心,在准确案件定性、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案件程序合法、实现“三个效果”统一上下功夫,作出符合群众期待、符合社会情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高质量判决,推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二要深化指标运用。全体审执人员要吃透26项质效指标的核心要义,以我院第三季度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中发现的问题为着力点,树牢全院工作“一盘棋”意识,紧紧围绕“三升七降”十率指标,以数据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准确研判自身优势和短板,保持优势指标、狠抓落后指标、重视临界指标,转变观念、压实责任、狠抓落实,推动全院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三要全力提升案件质效。要把案件质量放在第一位,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提升,充分调动调解工作积极性和实质化解能力,发挥好矛盾纠纷化解三级联动机制作用,推动形成化解合力。要全面提升案件质效,加大生效裁判文书督促履行力度,有效降低诉前调解、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确保审执工作良性循环。
四要大力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中主动融入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找准审判执行工作发力点、结合点,以运行顺畅的多元解纷格局助力“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和诉源治理工作结合起来,选取与辖区群众息息相关,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婚姻财产、邻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典型案例进行入户调解、巡回审判,将法治触角延伸至基层末梢。要加强沟通联络,相互总结学习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五要严管厚爱干警。各法庭负责人要以身作则,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法庭干警队伍建设,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加大对庭室干警的关心关爱关怀,充分调动和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不断增强干警队伍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大力营造新时代人民法庭团结友爱、积极进取、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以高素质干警队伍服务保障高质量审判执行工作。